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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经贸信息委关于征集2018年国家级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的通知
深经贸信息信息字〔2018〕139号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推动基于互联网的制造业技术、模式、业态等创新和应用示范,工信部印发了《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试点示范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信软函〔2018〕185号),在全国范围组织开展2018年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试点示范。根据《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推荐2018年工业和信息化部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的通知》(粤经信融合函〔2018〕23号,以下简称《通知》,详见附件1)要求,现将我市申报2018年国家级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的主要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请我市有意申报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的单位,按《通知》要求认真准备材料,于6月21日18:00前将电子版《2018年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试点示范项目申报书》(详见附件2、3、4)及《2018年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试点示范项目汇总表》(附件5)报送我委;收到邮件回复后,于6月25日12:00前报送纸质版材料。超过规定时限不予受理。
二、申报条件
(一)项目申报单位应为在深圳市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财务状况和运营情况良好。
(二)项目建设地点在深圳市。
(三)每个申报主体只能申报一个项目,每个申报项目所涉及的试点示范内容不超过2类。
三、申报材料
纸质申报材料按以下顺序排列:
(一)项目申报书;
(二)相关附件,包括企业营业执照、专利、获奖证书、《企业两化融合评估报告》、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其他证明材料(均为复印件)。
上述纸质版材料装订成册,1式3份,加盖公章,附电子文档(刻录1份光盘)。其中,电子版材料采用PDF格式。
四、联系方式
书面材料报送地址: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C4122,电子文档发送邮箱:chenhk@szjmxxw.gov.cn。联系人:陈先生,电话:88102065。
我委将对有关材料进行初审后择优向省经信委推荐。
特此通知。
附件:1.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推荐2018年工业和信息化部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的通知(粤经信融合函〔2018〕23号)
2.2018年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试点示范项目申报书
3.2018年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试点示范项目申报书(中德智能制造合作方向)
4.2018年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试点示范项目申报书(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方向)
5.2018年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试点示范项目汇总表
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8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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